(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草案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 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县人 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县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三)综合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改革发展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措施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 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五)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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